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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報告指出,中國大陸在2001年加入WTO後,按照其當時加入的議定書規定,理應修改上百項法律、法規及其他措施,以符合WTO的義務。美國政策決定者希望,中國大陸加入WTO後,可以與基於非歧視、市場准入、互惠、公平與透明原則的國際貿易體系相容,但美國失望了。中國大陸現在基本上仍是以國家主導的經濟體,美國和其他貿易夥伴在中國大陸貿易體制方面持續面臨嚴重問題;期間,中國大陸利用WTO成員資格成為國際貿易的主導者。報告寫道,基於這些事實,美國支持中國大陸加入WTO似乎很明顯是犯了錯誤。美國貿易代表賴海哲。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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